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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8-23     访问次数: 16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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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公告
安徽省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公告


                                          来自安徽教育网发布日期:2009-01-14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数量
    选调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外重点院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皖籍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计划选调400名,其中非定向分配到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60名;定向分配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检察院40名。非定向生面向省内高校选调300名,面向省外重点院校选调60名(男40名、女20名)。定向生同时面向省内高校和省外重点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选调。
    省外重点院校本科生参加选调的,所学专业须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文科类包括中文、新闻学、财政学、金融学、审计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法学,理工科类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子信息工程、林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生参加选调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乐于奉献,敬业精神强;
    3、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环境工作;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学生党支部委员、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称号;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8、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一般超过27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身体心理健康。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推荐与资格审查
    省内高校根据选调生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本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非定向生的按照下达指标的1:3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择优推荐人选,报考定向生的推荐人数可不受比例限制。
    省外高校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推荐。
    省内高校须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省外高校须于2009年2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邮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邮编:230001)。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一式四份)、推荐人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校评优部门公章)、学习成绩表(加盖校教学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背面填上姓名,省外高校加注高校名称)。电子文本包括:《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推荐审批表》,发至zzbgwyc@163.com。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省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笔试人选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省内高校报考人员由所在高校代收,在领取准考证时统一向省人事考试院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外高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3月6日前通过邮局汇款方式缴纳(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25号省人事考试院,收款人:朱霞,邮编:230022)。未按期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书面提出免缴考务费用申请,并经所在高校有关部门(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或者学生处)审核签章。免缴考务费用申请材料与报考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确认。
    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2009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按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指标的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面试人选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缴费方式与笔试相同,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期缴纳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下达选调指标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3、考察与体检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指标的1:1.1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察与体检人选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综合考察报告。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各有关高校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考察对象到当地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4、公示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选调生确定后须与所在高校签署诚信承诺书,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由于考察、体检、公示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5、分配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生源地、个人志愿及各地需求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工作单位,非定向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生分配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检察院。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
    选调生分配后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生资格和公务员录用。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选调。咨询电话(传真):0551-2609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