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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1-08-23     访问次数: 16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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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够独立研究和解决本专业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开拓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
    2.能够独立从事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教学、科研、党务、行政、企业等社会的工作。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3.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务实精神,能熟练地操作与运用计算机。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5.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本专业拟下设三个研究方向,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的建设研究;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
    2.三个研究方向特色鲜明:重视专业方向基础理论的研究,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精神实质;重视现实问题的研究;重视学以致用。
    三、学习年限
    基准学制为2.5年,前三个学期用于课程学习与自身课外阅读,第四、第五学期用于教学实践、调研实习、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四年完成学业,具体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应修满总学分数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授课每18学时计1学分。硕士研究生必须修满39学分的课程学分。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所得的学分应单独计算,不包括在上述课程学分之内。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限选课(方向课)、任选课。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须修满39学分。其中,学位课19学分,必修10 学分,限选4 学分,选修课6学分。
    五、课程设置
    本培养方案采用学时制与学分制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教学、设置课程。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详见附表1:安徽财经大学政治学院社科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
    六、实践与科究
    1. 实践
实践环节包括:参加社会调研、专业实习、教学实践、学术会议等。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及时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和基本趋势,提高独立思考和进行学术研究的能力,以及科研组织能力。参加实践活动一般以一天计二学时计算工作量,本专业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须达规定2学分要求。 
   (1)调研实习。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调研实习主要有结合课程的短期实习、学年(学期)调查和毕业调研三种。短期实习一般1—2天或简短性的2—3次,由任课教师安排;每学期或学年的社会调查,一般7—10天,主要是围绕某一专题进行调研,要求写出3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并导师评阅给出成绩;毕业调研实习,从第四个学期开始,一般1—2月,要求与本人学位论文紧密结合,研究生应填写调研实习申请,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实习计划,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研究生部备案后,在导师指导下执行,学生应按期完成调研实习,实习结束后,应写出5000字左右的调研实习报告并取得调研单位鉴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实习报告写出评语,并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出成绩。
    (2)自第四学期开始,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工作。授课对象必须为校内本科生,讲授的课程必须为本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要求至少完成18学时。学院负责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环节制定统一的工作计划,负责进行组织安排,负责对教学效果的考核。硕士生应认真备课,讲究教学效果,及时听取指导意见并不断改进,以提高教学质量。授课后,应由导师写出评语,并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出成绩。教学实践合格者记1学分。
    2.科究
科研能力的培养:结合实践环节,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进入课题研究领域;学会查阅中外文专业资料的方法;提供科研能力;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学术活动须达到要求计2学分。
   (1)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掌握研究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鼓励研究生承担或参加导师或其他老师主持的课题,使研究生逐步具有进行独立研究的能力。 
   (2)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学术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3)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限内,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论文。
    七、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
    论文开题报告确定之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自主完成论文写作。从开题报告到论文写作完成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年。
    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要求
    论文选题应在第三学期,论文选题要从其研究方向范围内提出,论文的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科发展上。选题要尽可能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也可根据本人专业兴趣和原有基础选题。
    2.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应包括:选题依据(理论与实践意义);国内外有关本题的研究动态、先期成果;研究方案(研究目标、内容,拟解决的有关问题、特色与创新性、研究方法、计划及时间)等内容。开题报告必须经导师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3.论文撰写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按时完成,并打印成册。论文中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研究与解决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结构层次分明,语句精练通顺,文字图表清晰整齐,观点正确,论证充分,并有一定的创新。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三万字以上,论文摘要应在三千字左右,并附英文摘要。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学位论文(打印成册)应于第五学期第八周前完成。

   4.论文答辩要求研究生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调研实习、教学实践等项目,经考核取得学分,且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组及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答辩时,应交出打印完成的论文及其摘要。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校外知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家。根据学位论文、研究生陈述、对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答辩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和建议授予学位等作出决议,并写出评语。论文获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提交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