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学院新闻

汪先平教授等参加“全国高校‘说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思修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5-02-02     访问次数: 384     作者: 思政部
0

    2015年1月24日至26日,“全国高校‘说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研讨会”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教学研讨会是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委会主办,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徐艳国,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高德毅,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承功,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委会主任胡树祥等数十名专家委员和全国各省市推荐的教师代表共计一百多人济济一堂,研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的教学经验。汪先平教授、石旭斋教授、张斌副教授、陈杰博士、吕杰博士等部分“基础”课课程组教师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就相关问题与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徐艳国副司长围绕新近印发的中办国办59号文件做了主题报告,提出在新形势下如何在高校进一步加强建设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徐艳国副司长指出,这次出台的59号文件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定位为战略工程、固本工程和筑魂工程,是对16号文件的推进,对于建设一支有尊严、有自信、有底气、有本领的高校思政课队伍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高校的教学实践之中。59号文件的印发,标志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一轮整体规划,这体现在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培训、考评;对教材的延伸、拓展,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不同需求,围绕大纲建立不同的教材体系;教法上的创新,大胆探索,深度利用新技术和新媒介推动思政课教育的实效性。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委会副主任陈大文就教育部社科司印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建议》进行了解读和诠释,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教材内容相结合的几个关键点,以及如何将“法治”的精神和理念贯彻在课堂教学的要点。
    在随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来自全国各地、各院校的教师代表根据教材的顺序和内容,分别介绍了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的经验,并就相关的章节专题进行了研讨。
    “全国高校‘说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思修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研讨会”是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上宣布了“基础”课2014年度百题征文获奖名单,我部张斌、汪先平提交的论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考•学三维课堂的理论与实践”荣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