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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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为充分体现我校教育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并推广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促进我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提高和发展,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1、申报的成果应是在校、省或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好。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实施(或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成果应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推广应用价值。 3、个人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人(含主持人)。 4、严禁重复申报,已经获奖的教学成果不得再次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评 各学院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上报材料。请注意做好资源整合,以利于省级和国家级成果奖的申报。 (二)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会拟定于12月底召开。拟评选一等奖、二等奖15项左右。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 包括: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5份及电子版、项目结题证明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5份、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2)1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由学院排序并加盖公章。 (二)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请严格遵守时间。 地 点: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联系电话:3171098 邮 箱:cxn177@163.com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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