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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 2011-09-15     访问次数: 7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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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到今年9月开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已在科研处网上通知。现将学校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9月8日—26日,撰写申请书,各单位组织讨论。

    二、 9月27日上午11:00之前,各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版(2012版)一式一份至科研处,同时报送《汇总表》(请标注“XX学院汇总表”字样)纸质版与电子版(ackyc@163.com )。

    三、 9月29日—30日,科研处组织专家研讨。

    四、 10月1日—6日,申报人完善申请书。

    五、 10月7日,申报人把专家指导后的申请书(修订版)一式一份交与学院,由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书做前期形式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依据下文“注意事项”第一款要求),并针对申请书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做相应修改。

    六、 10月8日,各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版(定稿版)一式两份,并通知申报人把电子稿(定稿版)发送至ackyc@163.com 。

    七、 10月9日—10日,科研处组织上传电子版并在线审核。

    八、 10月11日—12日,整理报送申报材料。

    注意事项:

    1.各单位形式审查内容:总体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教社科司函[2011] 215号)做相应审查。

    尤其注意以下方面:

    (1)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此栏不得空白)。

    (2)人员查重:此次已经作为申报者,只能再以参加人身份参与另一个项目;作为参与人身份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

     (3)审核限报人员:

     ①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②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③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结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审核《申请评审书》B表,此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安徽财经大学”字样)、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定稿电子版由科研处统一上传。申报人不得擅自上传,否则,在系统内会产生数次上传结果,影响个人申报质量。

     3.各单位报送的申请书(纸质版)排放顺序须与《汇总表》顺序一致。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彩霞    联系电话: 3175993

    附件: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