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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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报销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落实学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集体理财、集体决策、按级负责、“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的原则,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购物票据须有2人签字;谁承办谁报帐;购物一次一结帐;招待就餐账目,一月一结。 第二条 学院、教学部自有资金管理 一、学院、教学部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学科建设和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等。 二、自有资金开支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三、自有资金的监督及报告。学院自有资金必须在学院财务处挂帐。收支帐目由院长负责。各种凭证应当妥善保管,购物票据应当有2 人签字,并注明开支项目。每一年由学院、系部领导向全体教师报告一次收支使用情况。 第三条 学院、教学部专项经费管理 一、专项经费主要是指上级拨款,用于精品课程建设、学术著作出版、重点学科建设、出版教材等专项工作的事业经费,管理办法按职能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专项经费到位后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并明确使用规则,由一名领导负责管理。 三、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有项目预算,要将项目预算上报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以便监督检查。 四、项目终结时,向项目组全体人员公布一次专项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