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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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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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考试改革实施办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实际,优化“教”、“学”、“考”之间的关系,鼓励教师根据所授课程特点选择更为科学的考核方式。 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为例,这是与学生思想实际联系密切、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的一门课程,部分内容在小学、初中、高中的不同阶段以不同的方式曾经接触过,因此,如何“教”、“教”什么是教师首先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课程组教师认为,“知”与“不知”不是主要矛盾,“信”与“不信”、“会用”与“不会用” 和“不用”才是《基础》课教学的主要问题。这里的“知”、“信”、“用”、“会用”即取决于学生“如何学”、“学什么”,也决定着学生“如何学”、“学到什么”。大学生不仅要掌握尽可能多的知识和信息,更主要的是如何“使用知识”、把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本事和能力,这个问题贯穿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基础》课从“适应大学新生活”、“大学计划与生涯规划”到“领悟人生真谛”,从“人类生活的三个领域”(社会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活)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从“道德的非强制约束”到“法律的强制约束”等,把教材内容与学生思想实际、学习实际以及未来规划相结合,转化为不同的“专题”,让学生思考、讨论、模拟、辩论,让学生在课上或课后做“作业”,让学生“行动” 起来。这样一来,既避免了满堂“灌”式的传统的知识传授型的“教”,又能让学生在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中“学”,学生的每次“作业”都是期终考试成绩的一部分。 思政课“教”和“学”这种考核实践,发挥了教育教学主体的主动性,提高了学生课堂教学的参与度,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升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学生由被动的知识接受转变为积极的知识实践,改变了学生为应付考试而被动学习的局面,培养了学生实践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