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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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地点 1.日期:2014年4月24—25日 2.地点:东校区体育场 二、组别 按年龄分为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 青年组:35周岁以下 中年组:36—49周岁 老年组:50—60周岁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青年男子组:100米 200米 400米 跳高 跳远 铅球 青年女子组:100米 200米 400米 跳高 跳远 铅球 中年男子组:100米 200米 跳远 铅球 中年女子组:100米 200米 跳远 铅球 老年男子组:50米 立定跳远 铅球 老年女子组:50米 立定跳远 铅球 (二)集体项目 男女混合: 4×100接力 四、参赛条件及名额分配 1.本校在职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2.各分会每个项目限报2人,人数超过50人的分会可增报1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 3.集体项目每个分会限报一组男、女混合4×100接力(其中女队员至少一名)。 五、报名时间、方式 1.以分会为单位填写“运动会报名表”。报名表填报内容特别是年龄(按周岁)必须真实,参加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报名表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调整修改。 2.请于 3.未报名者不得临时参赛。如临时参赛,一经发现即通报批评,并取消比赛成绩。 六、比赛纪律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严禁冒名顶替,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参赛队团体积分。 2.服从裁判,尊重对方,举止文明,礼貌竞技。如有意见,应按程序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不得当场发生争执。 七、名次、计分及奖励 1.每项比赛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即第一名为7分,第六名为1分,破记录者分数加倍。集体项目加倍计分(按名次分别记为14、10、8、6、4、2分)。 2.以分会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按总分高低,依次取前六名;如积分相等,获单项名次高者列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