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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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提高学术水平、提升研究生就业质量,鼓励应届毕业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人必须为学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入学通知书并在就读高校报到注册后,提供录取通知书、学信网学籍证明等电子文档以及纸质文档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博奖励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 第四条奖励申报时间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半年内。 第五条考博奖励的标准为学生本人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5000元人民币,其中学生3000元,指导教师2000元。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18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