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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3-24     访问次数: 75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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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安徽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继续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作为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学院另准备钉钉平台应急备用。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英语听说能力和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问答的形式进行考察。

二、复试时间和信息发布

(一)330日上午8:30,学院将开展复试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复试标准的考生、符合调剂政策且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均可参加。

(二)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二)复试成绩计算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

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环节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流程演练

32915:40进行线上签到,15:50进行复试流程演练。

(二)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考生应于330日上午8:00进行网络签到(钉钉群),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三)考生现场抽取考题并回答问题

考生按照抽签顺序,登录“云考场”平台,依次随机抽取考题编号,由专家组指定成员负责播报考题内容,考生准备好以后,进行现场回答。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5.网络远程面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五、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点相关导师为成员。

(二)遴选并成立面试专家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硕导担任专家组成员。

(三)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纪检委员等为成员,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成立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对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组织。

六、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通过指定系统和时间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一)身份证(正反面)

(二)准考证

(三)政审意见表

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提供模版下载(也可使用其他学校模版),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往届生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居委会(或所属派出所)审核盖章。

(四)学历认证

1.应届考生:①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考生:①学历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说明: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复试录取监督与申诉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52-3171171

校纪委办公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学校一号行政楼三楼B316

校研招办电话:0552-3169051

校研招办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学校一号行政楼二楼C209

学院办公室电话和地址:0552-3178618;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一号行政楼三楼C311室。

八、其他说明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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