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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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部在明理楼403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二次集体备课会。副院长周宁和教研部全体教师参加会议,教研部副主任付冬梅主持会议。 备课会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周宁带领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高校思政课课堂教学提升活动的通知》,并要求各位教师按照文件积极开展调研,形成学生问题清单;规范集体备课,将学生常见思想问题作为必备内容;用好各类优质教学资源,创新开发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完善教学设计,切实增强思政课解疑释惑的实效性。付冬梅带领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回信精神和8名特岗教师的典型事迹。 第二阶段是教学展示环节。青年教师卢孔亿以“哲学的物质范畴”为题对其教学思路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用“陆大海建房子”的故事导入课程,简单介绍“何为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后,引出关键问题——“哲学的物质范畴”。卢老师从西方哲学思想史角度分析“物质”的演变,进而突出马克思主义“物质”范畴的特征及其理论意义。随后,张军老师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不同思想流派的斗争史中,分析不同时期“物质”范畴的不同表述。例如:马克思批判客观唯心主义、恩格斯强调与自然科学的思维差异、马克思反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列宁批判马赫的主观感觉主义等。张老师指出,关于物质范畴的理解,经典作家在不同背景下有不同的表述,我们既要看到基于论战需要的特殊性表达,也要看到物质范畴不同表述的内在一致性。只有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深入了解才能更立体地把握“物质”范畴。 第三阶段是集体研讨环节。与会教师结合两位老师的教学思路展开深度研讨。大家踊跃发言,分享各自在教学实践中的经验与体会,重点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大家一致认为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需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历史思维以及创新思维;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需要立足“实践”(感性活动)概念,将其与历史唯物主义有机结合。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并非单纯的哲学概念,而是服务于历史唯物主义,服务于对人类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 通过本次集体备课会,大家交流了教学经验与方法,进一步厘清了教学中遇到的理论难题,同时针对教学中常见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有利于提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教学效果。 (撰稿:许庶、付冬梅;摄影:吴义周;审核:周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