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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2-18     访问次数: 113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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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1215日学院党总支会议审议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安徽财经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人员组成

党总支中心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扩大到教工党支部书记等。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

二、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教育领域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办学治校过程中需要掌握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时间和形式

(一)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党总支秘书负责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二)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年至少集中研讨4次,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三下午。如有重要内容需及时学习传达,可另作专题安排。

(三)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重点发言、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考察等形式;个人自学由个人按照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

四、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求

(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学习意识,积极参加学习研讨。要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自觉加强学习成果转化,真正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要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具体包括发言材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交流研讨记录等。

(三)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党总支秘书负责每次集中学习的考勤工作。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要提前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向党总支秘书备案。

五、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